关于2018年“五一”、端午节期间进一步纠正“四风”的通知
校纪字〔2018〕3号
各基层党委(各总支)、各单位(部门):
2018年“五一”、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省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部署要求,现就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安排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高档酒水和粽子等节日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利用学校食堂、培训项目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严禁到实践基地、合作企业内部食堂、农家乐等违规就餐;严禁违规购车、换车、借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五一”、端午两节期间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的重要节点,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把深化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强化责任担当,运用多种方式加强节前教育提醒,对出现的问题要严抓严管,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规守纪,推动我校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3.学校纪委监察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紧盯老问题、关注新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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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纪委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