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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2018-09-18 14:27 纪委办公室  审核人:

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纪委

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

严明纪律要求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各总支)、各单位(部门):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按照《中共河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党委的要求,现将“两节”期间各项纪律要求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严防“节日腐败”

“两节”期间,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和安排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高档酒水和月饼等节日礼品;

3.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

4.严禁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

5.严禁利用学校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

7.严禁到驻外地机构、相邻地区和农家乐等地违规就餐;

8.严禁违规购车、换车、借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9.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

10.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两节”期间,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将《中共河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和本通知要求传达到各支部每一位同志,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好“头雁效应”,又要严抓严管、层层加压,努力营造文明节俭、廉洁清新的节日氛围。广大教师要坚持立德树人,严格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大力弘扬风清气正、廉洁从教、文明节俭、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各类“四风”问题,针对新动向、新表现,对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一律按顶风违纪严肃处理强化执纪问责,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震慑。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2018年10月816:00前,将节日期间开展纠正“四风”工作情况书面报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8076562,8058540

举报邮箱:jiwei8540@126.com

 

 

 

 

                     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纪委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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