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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2009-05-20 00:00   纪委办 审核人:

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党办字〔2009〕6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有关单位:

《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任务分工,各分工负责的校级领导要亲自组织分解各自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要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要亲自组织解决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突出问题,要亲自指导检查分管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情况。

根据任务分工,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目标、具体措施、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认真履职,务求实效。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要会同参与单位共同研究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落实方案,报分工负责的校级领导审定。

2009年下半年,学校党委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12月下旬以前,各牵头单位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向学校党委作专题报告,同时报送校纪委,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存入廉政档案。

附件:《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

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党办字〔2006〕7号),结合党委、行政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解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织校级领导、各中层单位党政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网络。由石千峰、汤生玲、宋绍富同志负责,纪委牵头,各单位参与。

2、制定出台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对各中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年终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考评工作。由石千峰、汤生玲、陈继生、宋绍富同志负责,纪委牵头,党办、组织部等单位参与。

二、以弘扬良好作风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3、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由陈继生、宋绍富同志负责,组织部牵头,各单位参与,纪委、监察处协调。

4、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招待、公务用车等相关制度。坚决制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由汤生玲、陈继生、王同坤、宋绍富同志负责,党办、院办、国际交流处牵头,纪委、组织部、监察处参与。

5、加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督促检查。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承诺制度和问责制,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师生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促进干部作风向服务型转变,干部思想向民本位转变,以优良的作风促政风带校风。由陈继生、宋绍富负责,纪委牵头,组织部参与。

6、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定期召开1至2次校级、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督办落实工作。由陈继生、宋绍富同志负责,组织部牵头,纪委参与。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努力建立拒腐防变长效机制

7、在全校组织开展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继续开展以廉洁诚信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大学生主题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继续推进廉洁教育进课堂。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由石千峰、汤生玲、陈继生、孟令臣负责,宣传部、党校牵头,组织部、学工部、团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教务处、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等单位参与,纪委协调。

8、认真坚持校处两级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学校党委中心组安排反腐倡廉专题学习至少2次,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至少安排1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讨论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导和示范作用。由石千峰、陈继生同志负责,宣传部牵头,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有关单位参与。

9、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讲1次廉政内容的党课,纪委书记作1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邀请校外专家专家举办1次廉政讲座,向领导干部编发1本警示手册,组织观看1次专题教育片,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心和拒腐防变的能力,防微杜渐,使关口前移。由陈继生、宋绍富同志负责,纪委、党校牵头,党办、组织部、宣传部参与。

10、制定出台《关于对拟提拔领导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考试的暂行办法》。组织中层后备干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答题活动,有力提高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的积极性,强化廉政勤政意识。由陈继生、宋绍富同志负责,组织部牵头,纪委参与。

11、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落实“六个绝不允许”的要求;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教方面的突出问题,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婚丧嫁娶、经商办企业、因私出国(境)、到国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招投标、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招生、就业、干部提拔、投资入股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由陈继生、宋绍富同志负责,纪委牵头,组织部、监察处参与。

12、进一步健全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干部的任免、奖惩提供重要依据。由陈继生、宋绍富同志负责,纪委牵头,党办、组织部、人事处参与。

四、扎实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13、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的管理制度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对现有管理监督制度进行梳理,认真进行分析,找出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制度,进一步确定2009年及今后几年的制度建设规划,明确制度建设工作任务。校级领导分头负责,各单位参与。

14、积极探索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体系,确定组织、人事、基建、采购、招投标、招生、财务、科研等重点领域的关键环节和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并对权力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建立领导干部预警监督制度,强化权力规范运行。由汤生玲、陈继生、王同坤、宋绍富、孟令臣同志负责,纪委、监察处牵头,院办、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后勤与国有资产处、校医院参与。

15、认真抓好学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校处两级领导班子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尤其是负责人、财、物管理的重点部门,要牢固树立按制度办事的意识,形成按制度办事的有效机制。由石千峰、汤生玲同志负责,党办、院办牵头,各单位参与。

五、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6、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准确把握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做好学校党委行政2009年工作纲要和重大决策、部署任务分解督办检查落实工作。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由石千峰、汤生玲、王同坤、宋绍富同志负责,党办、院办牵头,纪委、监察处参与。

17、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由石千峰、陈继生、宋绍富同志负责,纪委牵头,组织部参与。

18、结合学校改革,以二级学院为重点,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下半年召开各院系和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汇报交流、总结会,推动“三重一大”制度在各单位的全面落实。由石千峰、汤生玲、陈继生、宋绍富同志负责,党办牵头,相关单位参与,纪委协调。

19、落实《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制定我校的具体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由石千峰、王同坤同志负责,党办牵头,各位党代表参与。

20、继续推进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建设,完善学校教代会制度,努力提高二级教代会的质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建立重大事项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制度,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民主党派人士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参政议事的资源优势。由石千峰、汤生玲、陈继生、王同坤、刘泽义同志分头负责,工会、统战部牵头,党办、院办、各院(系)参与。

六、加强基建项目、大宗设备采购管理

21、继续做好物资采购工作。严格执行、健全完善学校建设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并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强化制约措施。继续做好大宗物资设备、图书、教材公开招标、集体采购工作,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监督,坚决防止出现干预招标、规避招标等问题。由王同坤、宋绍富和主持当次采购活动的校级领导同志负责,院办牵头,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工会参与。

22、进一步完善基建(修缮)项目规范管理和监督。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坚持基建(修缮)项目集体决策、层级审批制度,继续实行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分离和付款会签制度,强化落实基建工程终身负责制,继续推行基建(修缮)项目全过程审计,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招投标的全过程监督,坚决防止出现干预招标、规避招标、“量身定做”、控制评标、串标围标、低价中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由汤生玲、王同坤、宋绍富同志分头负责,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院办、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参与。

七、加强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控工作

23、认真落实“阳光招生”、“六公开”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招生录取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进一步加大招生监察力度,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招生纪律,全程参与、重点督查关键环节,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王同坤、宋绍富、孟令臣、房海、杨洪青同志分头负责,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欧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各自牵头配合,监察处参与。

24、严格规范招生考试行为,巩固“阳光工程”成果。健全命题考务组织与管理制度,切实抓好招生考试监考人员的组织、培训工作。加强考试工作监督检查,对破坏考试纪律、扰乱考试秩序、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的教职员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以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确保招生考试的公平与公正。由王同坤、宋绍富、孟令臣、房海、杨洪青同志分头负责,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欧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各自牵头配合,监察处参与。

25、继续狠抓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开展在校生学籍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与严肃,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由王同坤、孟令臣、房海、杨洪青同志分头负责,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欧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各自牵头配合,各院(系)参与。

八、加强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和监督

26、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任免前征求纪委意见的制度,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经常沟通情况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由陈继生同志、宋绍富同志分头负责,组织部牵头,监察处参与。

27、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全员岗位聘任、人事考核、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和纠正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由陈继生同志负责,人事处牵头,监察处参与。

28、制定工作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处理办法、行政工作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开展对行政机关工作效率、管理效益的监察,努力纠正办事推诿、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的行为,促进党政部门勤政廉政、依法行政,优化学校发展软环境,推动学校改革科学发展进程。由汤生玲、陈继生、宋绍富同志负责,人事处牵头,监察处参与。

九、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

29、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和监控,落实资金管理的责任和追究制度,确保各项资金的安全使用。由汤生玲、宋绍富同志负责,财务处牵头,审计处参与。

30、继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由汤生玲、宋绍富同志负责,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出牵头,各单位参与。

十、加强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31、继续规范和完善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各类科研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预算,加强对项目管理费业务费等支出的管理。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审计,杜绝科研经费使用中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腐败现象。由汤生玲、王同坤、宋绍富同志分头负责,科研处、财务处牵头,监察处、审计处参与。

十一、认真落实校务公开工作

32、严格执行校务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校务公开事项目录,各单位针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公开事项逐项编制流程图并认真落实。由汤生玲、王同坤负责,院办牵头,各单位参与。

33、加大校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定校务公开监督评议考核实施细则,强化监督检查、民主评议、绩效考核、跟踪反馈、责任追究。2009年年底抽查5-8个单位校务公开工作,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由宋绍富同志负责,监察处牵头,工会、审计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的纪检委员参与。

十二、加强各种评审、评估、评选、评奖等工作的监督

34、加强教职员工各种评审、评估、评选、评奖等工作的监督,实施廉洁评审,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确保公平公正。由陈继生、宋绍富、房海同志负责,监察处牵头,工会、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参与。

35、加大对学生助学金、奖学金、优秀毕业生等工作评审、发放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由王同坤、宋绍富、孟令臣、房海、杨洪青同志分头负责,监察处牵头,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团委、研究生部、欧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参与。

十三、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36、强化资源节约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加快建立完善权责统一、运转协调、集约高效的资源管理体制,继续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把资产购置和使用环节,对全校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安排,提高资产的利用。由王同坤同志负责,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各单位参与。

十四、加强校办企业公司的管理工作

37、积极推进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落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抓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的落实。加强管理,完善决策机构和程序,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的办法和程序,强化廉洁经营和依法经营的意识,贯彻落实中纪委提出的“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规定”。由王子茂同志负责,后勤服务总公司牵头,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参与。

十五、继续实施“阳光收费”,规范学校收费工作

38、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做到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去向“四公开”,坚决纠正乱收费行为。对各种违规收费行为,要严肃查处。由汤生玲、宋绍富分头同志负责,财务处牵头,监察处、审计处参与。

39、认真开展春、秋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检查活动,严禁乱收费。由汤生玲、王同坤、宋绍富、房海、杨洪青、王子茂同志分头负责,监察处、审计处牵头,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欧美学院、后勤总公司参与。

十六、加强学术道德教育,规范学术行为

40、重视加强科研学术道德建设,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制定我校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和关于处罚学术不端行为的意见。由汤生玲、王同坤、房海同志分头负责,科研处牵头,教务处、研究生处参与。

41、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的监督,加强师德、师风督察,防止和纠正学术活动中的各种不端行为和不正之风。由汤生玲、王同坤、房海、宋绍富同志分头负责,监察处牵头,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人事处参与。

十七、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42、继续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基建修缮工程项目、专项经费和资金、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等审计工作,积极探索管理审计,认真开展审计调查,维护财经纪律,促进规范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和效率。由汤生玲、宋绍富同志负责,审计处牵头,各单位参与。

十八、做好信访和查办案件的工作

43、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工作流程,完善接访责任制。由石千峰、汤生玲、王同坤、宋绍富同志负责,党办、院办牵头,宣传部(法制办)、学工部、学生处、研究生处、国际交流中心、纪委、监察处等单位参与。

44、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以查办发生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失职渎职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和教材、图书、仪器设备及药品采购中发生的案件,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和乱收费等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由石千峰、汤生玲、宋绍富同志负责,纪委、监察处牵头,组织部、人事处、审计处等相关单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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