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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7-05-21 00:00   纪委 审核人:

党办字〔2007〕13号 签发人:石千峰

关于表彰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党总支、欧美学院党委、开发区校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党代会精神,按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规定要求,进一步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主旋律,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建设,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廉洁和谐的发展环境,把全院党员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学院改革发展建设的事业中来。根据学院印发的《关于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过民主推荐,纪委审核,党委研究,决定授予冯瑞银等六名同志“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勤政廉政的模范作用。希望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按照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纪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深入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为促进我院稳定、和谐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详情请到文件下载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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