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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船观澜·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修养系列谈(21):谈权利
2011-10-18 00:00   《人民日报》 审核人:

“这是我的权利!”言谈间,权利一词往往脱口而出。

什么是权利?简而言之,指人们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党员权利则是党员享有的政治民主权利,是全体党员都具有的、平等行使的权利。一旦成为正式党员,就必然享有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然而现实中,有几种现象值得警惕:

有的只谈权利,不讲义务。义务与权利相对,指党员按党章规定应尽的责任。当前,不少党员干部动辄权利当头,利字为先,对自己有益的事情千方百计地获取,对需要付出的努力和责任却鲜有提及。事实上,义务与权利是一对统一体,正如马克思所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有的无视权利,不负责任。党员应该行使权利,而一旦行使权利,党员就对党内事务负有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有责任,如果错误地行使这种权利,党员将会受到党纪的处分。有一些党员干部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往往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工作态度不积极主动。

党员权利行使得好,党内民主就发扬得好。权利的彰显,也能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建设的热情与活力。不能正确认识和行使党员权利,大处会贻误事业,小处则损害自己。那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怎样珍惜和行使自己的权利?

珍惜权利,就当正视权利。党员权利属于授权性行为规范,谁都不能随意变动党员的权利。《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规定,任何一级组织和机关都无权变更党员权利的内容,也无权擅自剥夺党员的权利。作为党组织,必须严格按照党内法规规定,确保每一个党员能够依法依规行使应有的权利,这是对党员最基本的尊重,也是党组织获得凝聚力、战斗力的基本动力。作为党员,应当珍视权利、爱惜权利、善用权利,把权利的行使作为党员身份表达的基本形式,只有这样,才不负组织重托,不负事业期待。

珍惜权利,就当履行义务。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是一致的,任何党员都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存在只履行义务不享有权利。珍惜权利,就要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项建设,全力维护和发扬党内民主,始终站在党和人民利益的立场上,支持、帮助和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正确使用职权,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和民主监督。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则更应该担负起事业发展的重任,以对历史、对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更多更好地为党员、为人民做好服务。

以人民的权利与幸福为本,这是共产党人的力量之源。每一个党员当牢牢巩固这种认识,用心做事、用心做人,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提醒并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这样,我们的事业就能获得持久的动力,赢得未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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