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事业总是要通过具体的、普通的、日常的工作来落实。“做好本职工作”,是每个在职人员经常听到的嘱咐,不管在什么行业、什么单位,也不管在什么岗位、什么职位,这都是基本的一条要求。
对共产党员来说,“做好本职工作”,是最起码的要求。党员只有认真负责地做好职位规定应该担任的工作,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才能体现自身的先进性。
“职位规定应该担任的工作”,就是辞典中对“职务”的定义。由定义出发可知,如何看待职务,根本的是如何看待自己承担的工作。
职务工作与事业联系,如何看待职务体现不同的事业观。党员干部如果不能认识到自己承担工作的价值,只看到一己之利,只把它当作是“养家糊口”的营生,或是“独善其身”的手段,那么,对待职务自然会流入庸俗化的看法。只能带来工资却不能带来责任、荣誉和未来的工作,是乏味的,是缺乏持久动力的,难免“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甚至滑入玩忽职守的地步。只有深切认识到工作的背后是群众的重托、时代的要求,才能带着感情、激发热情、畅快心情投入工作。
完成工作需要条件,职位需要赋予一定的权力。人们常常把领导干部“在职”称为“在位”。对于领导干部而言,职务又与职位、职权密不可分,所以,如何看待职务又是权力观的体现。
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冷静认识自己的“位子”。 权力运行涉及千家万户休戚冷暖,所以,对待职务不是个人问题。一项决策、一次执法,都关乎党委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正确认识履行职务涉及的权力来源、权力运行规则、权力监督等等问题,是永恒的课题,是所有公职人员应该时刻清醒面对的。许多渎职滥权的反面教材,都是当事领导干部不能自警、自律、自省的结果。
公职的另一个名称是“公仆”。领导干部对待自己的职务,不能不顾群众感受。群众是衣食父母,必须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心系群众安危,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目标。“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能让你坐在台上”。
对待职务不仅是态度问题、观念问题,还是本领问题。履行职务需要具备一定的能力与素质。
眼下,不少地方掀起“治庸问责”风暴,一批不能胜任工作、作风懒散、精神懈怠的干部遭到查处,此举受到群众肯定。必须看到,公职是公共资源,是“能力岗位”、“责任岗位”,在位不干事、干不好事甚至不干好事是群众深恶痛绝的,也是提升党委政府效能所不能容忍的,更是相关法律规范不能允许的。
个人职务的提升,并不意味着能力水平就一下子提高多少。在职干部理解自己的职务,不妨换个角度想想:假如没有这个职务,我能取得今天的这些成绩吗?假如没有这个职务,我又该做何种职业选择?假如没有这个职务……多想想这些问题,对如何履职尽责会有着更深切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