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高等教育是19世纪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楷模,在20世纪更是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德国高等教育的繁荣依赖于其内部较完善的教育结构、体制和制度。同时,也反映出德国教育系统这一组织结构的廉洁和高效。廉洁是教育系统良性运转的前提和保障,如果一个国家高等教育系统内部权钱交易横生,腐败现象猖獗,其学术水平和育人能力也势必会大打折扣。由此,本文将尝试以德国教育系统内部的廉政建设为切入点,认真梳理归纳其治理教育腐败的理念、思路和措施,以期为我国教育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德国教育系统的反腐理念
2008年,透明国际公布的德国清廉指数为7.9,在180个国家和地区中名列第14位。这个数字说明,德国在廉政建设方面是走在世界前列的。在整个国家廉政文化良好的大环境下,德国教育系统内部学术腐败、文凭造假、权钱交易、假公济私的现象也相对较少一些。
在德国,大学没有“保送”录取制度。巴拉克是德国家喻户晓的足球明星。2004年,他曾向科隆体育学院递交了一份攻读体育管理学研究生的申请书。科隆体育学院却以巴拉克球赛繁忙,无暇顾及学习为由断然拒绝了他。“巴拉克被拒事件”只是德国严格管理在职研究生的一个缩影。德国在职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实行的都是宽进政策,但录取的研究生都必须获得“学科录取考核会”的资格认证,而且任何申请人都“一视同仁”,没有“保送入学”一说,以免滋生招生腐败。应该说,德国将在职攻读硕士或博士的人视为学生而不是工作人员,体现了学术的独立自主性,也保证了学术的权威性和纯洁性,有助于构建一个完整、健康、积极的学术体系,也有利于学术精神的培养和学术机构的纯洁。
马普学会是德国政府资助的全国性学术机构,其前身是成立于1911年的威廉皇家学会。德国马普学会享誉全球,它有一个很特别的规定,那就是:所有进入该会工作的青年科研人员,首先都必须接受学术道德的特殊培训。研究人员要识别在科研中哪些是错误的行为,如何才能规避这些行为,如何才能确保自己始终坚持行为端正的科研原则。此外,研究人员还要在一些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上签字,保证承担相应责任。1997年11月4日,马普学会通过了《关于提倡良好科学实践和处理涉嫌学术不端案件的指南》。这一《指南》被绝大多数德国高校所采用。该《指南》强调,科研人员不能伪造、修改数据,不能出现剽窃、欺诈行为,更不能强行占有他人(包括自己学生)的成果。同时,这一《指南》还将一些不端行为与适用法律进行了介绍,规定了处罚学术不端行为的具体措施,例如载入个人学术记录、解除职位等。
德国教育系统的反腐措施
总体说来,德国的高等教育体制是相对廉洁的,学术腐败现象也得到了较好的遏制。这种积极的现象有着多方面因素的支撑。上至国家机关,下至民间群众,都是德国教育体制廉政文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具体地说,德国教育系统的廉政文化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支持:
“洪堡传统”的影响。威廉·冯·洪堡(1767-1835)是德国近代著名的哲学家、语言学家、政治活动家和高等教育学家。洪堡强调,大学最应该保持的是“孤独和自由”。在这里,“孤独”是指大学、大学生、教师和研究人员等应该与世俗保持一定的距离,还必须摆脱国家和教会的束缚以及来自工业社会的世俗压力和影响,特别不要受功利主义教育价值观的影响。“自由”则包括教学自由和选择自由两个方面。教师享有充分的课程设置、选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以及科研的自由,学生也享有选择学科课程、选择教师和转学的自由。洪堡的这一教育理念,保证了高等教育体系内的研究者能够为了科学而科学,为了学术而学术,从而有效地预防了学术与金钱利益挂钩的学术腐败现象。
国家的法律和反腐机构。1997年,德国颁布了《反腐败法案》,提高了贿赂罪的量刑幅度。通常情况下,刑法对贿赂等涉及腐败行为的制裁措施有两种: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有期徒刑最短三个月,最长十年。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德国把受贿处罚金额定为5欧元,连续三次受贿5欧元就要开除公职。而且,对行贿者与受贿者的处罚是对等的。2004年,联邦内政部颁布了新的《联邦政府关于在联邦行政机构防范腐败行为的条例》,在《条例》的附件中将可能发生腐败的迹象概括为中性迹象和报警性迹象两类。
1993年,德国的各联邦州成立了反腐败工作机构——腐败案件清理中心。这个机构是检察院的一个部门,隶属于司法部。其工作职能是受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腐败案件的举报、转办与侦查起诉。1997年1月,德国两位著名的癌症研究人员弗里德海姆·赫尔曼和玛丽昂·布拉赫被人举报在4篇论文中造假。腐败案件清理中心的调查小组介入后,公布了几十页的调查报告,两人伪造数据的情况彻底曝光。在此情况下,两人被迫辞去所在研究机构的职位。
教育体系自我约束。为了避免学术腐败现象的发生,德国各大学也严格自律,都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开声明坚决抵制学术腐败现象。例如,莱比锡大学指出:“预防腐败是莱比锡大学所有员工的共同利益。上级有义务向他的下属指出腐败的潜在危害以防止腐败现象产生。”这些网站声明足以表明德国大学对学术腐败现象的高度重视,以及坚决打击学术腐败的决心。
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根据德国法律的规定,检察院一经发现有腐败方面的报道,就有义务进行调查。德国拥有100多家电台、25家电视台、27家通讯社、380多种报纸和9000多种期刊。德国媒体可以报道政府、政党内部的黑幕,只要内容属实,不泄露国家机密,即属合法,而且消息来源绝对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能对消息来源进行调查。政府官员和公务员的腐败丑闻和绯闻一旦曝光,就要引咎辞职。
宗教信仰的影响。德国有近三分之二的人信仰基督教。在德国学校中,宗教课程实际上承担的就是德育课程的任务。学校还开展宗教仪式活动,通过宗教教义来潜移默化地塑造人们心灵中正直善良的一面。从历史上看,德国在宗教改革之后,新教勤俭、简朴的精神对德国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受到宗教意识影响的人会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和腐败行为产生愧疚和负罪感,这也是宗教对社会稳定有利的一方面,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抑制腐败思想的滋长。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如上所述,正是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和影响,才保证了德国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显著成效。当然,虽然德国教育系统相对廉洁,但也不能完全杜绝学术腐败现象。对此,有关方面毫不手软。2009年,科隆检察机关公布了整个联邦德国近100名涉嫌学术腐败的教授名单。他们接收不合格学生为博士生,受贿金额从4000至2万欧元不等。
就我国而言,教育系统内的腐败现象,目前已经成为阻碍教育公平、健康发展的一大毒瘤。比如,以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经费,侵吞、挪用科研经费,利用学者身份为商家搞宣传,利用手中权力获得名不副实的学位、证书,伪造实验结果数据,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等。
因此,我们将目光聚焦在各种硬件和软件条件不足的同时,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高等教育的腐败对学术和科研水平的严重危害。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分析和梳理德国教育系统反腐败的种种措施和办法,根本目的就在于借鉴其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结合中国高等教育的特点,积极推进高等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提供保障。
作者:曹文泽 周燕 王冉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