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把握政治监督的内涵要求,精准有力履行政治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政治监督,必须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
“两个维护”是我们党最重要、最根本的政治准则,是方向性、原则性问题,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两个维护”作为第一要务,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一是坚决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成都落地落实,严肃查处在落实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的现象。二是坚决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成都落地生根,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从政治和纪律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着力发现和查处其中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确保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掷地有声。三是坚决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派”“两面人”,决不允许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在成都有任何市场。
二、强化政治监督,必须立足纪检监察自身职责定位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遵照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开展工作,既不“越位”、也不“缺位”,确保政治监督质效。一是坚持推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是党章规定的,必须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越位,通过督促提醒、述职述廉、责任追究等形式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二是坚持监督的再监督。坚决防止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凡事直接冲到一线、深入到具体工作中去监督和检查,越俎代庖,种别人的田、荒自己的地。三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必须在遵纪守法上作表率,决不能超越职责权限开展监督,必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开展工作,研究工作方法,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三、强化政治监督,必须把准监督内涵优化实施路径
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必须深刻领会政治监督核心要义、抓住政治监督重点、找准政治监督载体,优化政治监督实施路径。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实现对所有党组织、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但政治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要善于从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入手,把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盯紧看牢。二是把政治监督“具体化”。政治监督不能虚化,不能离开业务空谈政治,要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打赢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等具体工作中发现政治问题。三是提高监督质效。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定期综合分析研判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方面情况,找准“污染源”所在,有的放矢去除“毒瘤”。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真正让纪律“带电”。
四、强化政治监督,必须突出标本兼治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政治监督的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净化党的政治生态,必须坚持深化标本兼治,既要强力治标,又要打牢治本基础。一是正确处理惩治和监督的关系。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坚决纠正片面追求立案审查数据和指标上的“亮丽成绩”,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把惩治作为后手、作为压舱石,避免形成“割韭菜”效应。二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问题。坚持政治思维和法治思维相结合,实事求是开展审查调查、定性量纪工作,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做实“一案一整改”,深刻反思剖析,深挖案件背后的问题根源,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建章立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