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思践悟
当前位置: 首页>>廉洁教育>>学思践悟>>正文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公务员酒驾、醉驾的处分规则和最新态度,酒后驾驶十大成本公布,请收藏!
2021-07-13 15:35   我们都是担当人 审核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公众号重磅文章《酒驾了,纪委监委咋知道的,会受什么处分?》,对党员干部、公务员酒驾、醉驾的处分予以了明确。

文章提到:在黑龙江、山东、湖南、河南等地,屡有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典型案例被纪委监委通报。他们当中,既包括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农村党员,也有国有企业员工、公立医院医生,处分类型从党内警告到醉驾严重触犯刑律而被开除党籍、公职。

党章规定,党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规定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比如“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纪严于国法,党员酒驾触犯了法律,必然也触碰了党纪的红线。

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的规定,酒后驾驶行为与党员的身份极不相符,影响了党的形象,应当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纪处分,但不一定开除党籍。大多数情况下,酒后驾驶行为属于一般违纪,可以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

醉酒驾驶机动车则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所以,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依据上述规定就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驶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线

酒驾行为由交警部门查处,纪检监察机关要想准确掌握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等违法情况,就需要与行政执法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做好纪法衔接工作。监察法实施后,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等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据。

酒驾的信息录入公安局治安处罚系统后,纪委监委通过“大数据+监督”平台的数据比对,实时抓取到了这个线索。“大数据+监督”平台集纳了当地39000余名监督对象基本信息,党员干部和监察法规定的6类监督对象都被囊括进来,并且采集了涵盖公安、民政等28个部门、10大类68小类206项共计10万余条监督执纪数据。在这个平台上,有一个“协同反腐”的功能模块,可以实现与各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系统的数据导入和抓取。

“各部门实时导入的数据中,一旦有党员、干部受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我们都会抓取到。”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介绍。公安机关酒驾的行政处罚数据导入平台以后,平台自动对比行政处罚和监督对象数据库,提取出本批次行政处罚数据中的监督对象信息,经与公安机关详细核对无误后,纳入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库,问题线索进入审批、分配流程,转交或指定各镇(街)纪委、各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处置。

接下来,带您盘点一下酒后开车那些恐怖的成本

一、先看看法律上,对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醉酒驾驶致人重伤、死亡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失去人身自由: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酒驾出事故, 保险赔不赔?千万不要以为你有全险,就没事,大错特错!

对于商业车险来说,只要交警认定保险车辆是因驾驶员“酒后驾车”而出现的事故,保险公司均可以不予理赔。

《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对于交强险来说,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以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精神和交强险的功能为依据,明确规定醉酒驾驶、无证驾驶、吸毒后驾驶的情形下,交强险保险公司仍然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以上说明,商业险不赔、交强险仅在保险的有限范围内赔偿,然后还要向酒驾者追偿。超出之外的所有赔偿,都需要你自己和家人承担,因为你的酒驾行为,造成家庭也跟着受牵连,得不偿失!

三、酒驾的经济成本,可能让你分分钟倾家荡产!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2018年的赔偿标准,以上海为例:

2017年上海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96元;

死亡赔偿金:城镇 = 1,251,920 元(最高额),这金额还不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四、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第一时间报纪委

2018年2月,武汉市公安局出台《依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八项措施》,是武汉史上最严格“酒驾醉驾”打击处罚措施。

武汉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民警现场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时,往往只记录当事人基本个人信息及违法事实。即日起,对个人的追处将更加严格。

查办酒驾类交通违法,除调查案件基本事实外,还将重点核查违法行为人身份、单位和政治面貌。

在依法处罚基础上,属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抄告其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

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中共党员的,第一时间报告市局警务指挥部,并由市局通报市纪委,对违法行为人开展党纪政纪追处。

五、“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

此外,公安机关将与市政府征信管理部门对接,及时转递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人信息及处罚数据,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形成联合惩戒机制。目前武汉警方已将7797条数据发送给市政府征信管理部门。

六、律师、医师吊证,法检、公职人员双开;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当兵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

这个就不多说了,醉酒驾驶,尤其是造成事故致人伤亡的,已经触犯了很多法律法规,当然就不再有资格入党、报考国家公务员、当兵和考军校了。

律师、医师可吊销执业证。

法官、检察官、公务员、教师等严重者可直接开除党籍和公职。

而广东省还规定,公务员涉嫌醉酒驾驶将被“双开”,并终生不能入党。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所以,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依据上述规定就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驶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七、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

醉酒驾驶已经被列入刑法,会给当事人留下案底,因此会影响政审的通过。

如果这时候女朋友已经顺利取得签证准备飞往大洋彼岸,而醉驾司机还在为签证急的焦头烂额,想想就让人觉得悲哀。而办理移民签证,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拒签。

八、作为法定代表人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中有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因此,醉酒驾驶肇事被处以刑事处罚的司机,在被执行刑罚期间就无法作为法人代表开公司了。

九、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家庭成本,子女受牵连

酒驾违法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家将为其承受巨大的心里负担。特别容易对家中子女造成阴影,因为家长醉驾被判刑,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政审时或多或少受到一些限制。

最最重要的是,他人醉驾被抓或者出事,作为朋友你可能也要担责,以下三种情况,你也跑不掉:

▶明知醉驾者驾车而乘坐,出事故后乘坐者需要自担部分责任;

▶明知对方驾车,而极力劝酒导致事故发生,劝酒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明知对方醉酒,仍然把车辆借给醉酒者,导致对方酒驾出交通事故,那么借车者主观上存在过错,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恐惧吗?害怕吗?

那么就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平安无事!

关闭窗口
 
 
主办: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有关说明:本网站引用的文字、信息、图片、音像资料等仅用于对本校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宣传、教育,
       请读者勿再次转载、链接,否则引起相关法律责任由转载、链接者自负。在此,对提供信息的相关网站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