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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王丝:慎重处理每一个案件
2020-05-27 14:3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审核人:

  北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年)四月,一位名叫王丝的清官在都城汴梁与世长辞。归葬故里浙江萧山时,时任杭州知州的范仲淹亲扶王丝灵柩过钱塘江,并撰写墓志铭,赞其“苦志清节,不渝于素。”

  王丝,字敦素,乃王羲之后人。他出身书香门第,年少时便接受良好教育,学问扎实,“君幼家学,手不释卷,游学京师”,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苦读及第。之后,王丝担任过兴国军司理参军、大理寺丞、太常博士、衢州通判、殿中侍御史、兵部员外郎等职,从政三十余载,为官清廉,勤政恤民,广施德政。

  王丝从为官之初,即以为民解忧期许自己。他在台州任判官时,因地制宜,兴建“引泉入城”的输水工程,从城外引入清澈泉水,且沿途五里挖一井穴,解决百姓生活用水难题。后来,王丝来到衢州任通判,州民热衷学习儒家经典却苦于没有学校,王丝为此兴建学舍百间。王丝晚年曾知通州(指江苏南通),通州是沿海地区,当地百姓每年都要遭受海潮之患,王丝到任后,马上勘察地势,设计方案,组织百姓修筑了一条长达数十里的坚固捍海堤堰,开河掘渠,灌溉农田,使老百姓安居乐业。

  王丝精通律法,范仲淹赞其“精意狱事,无不得其情”。担任大理寺丞时,他向朝廷上奏治狱以宽大为法,禁酷刑,待以人道。在任兴国军司理参军时,他对一些旧案进行了重新审理,为十一人昭雪,后来在金华任官时,仍是如此,慎重处理经手的每一个案件,为百姓洗清不白之冤,当地民众感其恩德,画像以纪念。

  庆历年间(1041年—1048年),王丝升任侍御史,充广南东路转运按察使,来到广州。当时,正值交趾发生变乱,乱军到广东沿海一带骚扰,广州首当其冲。此时的广州还比较荒凉,甚至连用于防御的城墙都没有。王丝在组织百姓烧砖筑城的同时,建造了十余艘出海船只,组织军民练习水战。交趾乱军见城墙牢固、戒备森严,不战而退。

  其间,王丝还兼任广南东路市舶司提举。宋代由于造船和航海技术的进步,海外贸易得到全面发展,朝廷在广州、宁波等对外贸易的港口设置市舶司,作为管理海外贸易的机构。市舶司的主要职责是管理船商、征收船税、收买船货。市舶收入在当时已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征税采取的是“抽解”的方式,按货物的一定比例,抽取实物税。宋仁宗时期实行“十税其一”,规定很含糊,没有详细规定如何抽解,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这就给了一些不法官吏舞弊挟私、上下其手的机会,“必择精者,夷人苦之”,严重影响了海外贸易的发展。王丝担任提举后,以身作则,清正为官,每有舶来品上岸,总是督促下属按法规抽解,不得收受贿赂。他还要求,抽解时不可“必择精者”,而要“精粗兼取”。此举赢得外商的佩服,他们敬称王丝为“金珠御史”,大概和今天我们说一个人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样,范仲淹说这个名号“意贵之也”,是外商对王丝人格的尊重的一种表现。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着越来越多海外客商来到广州经商,也有力推动了广州城的繁荣昌盛。(张德良 许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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