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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先贤家风家教故事 | 郑板桥
2024-12-10 10:31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审核人:

郑板桥:些小吾曹州县吏 一枝一叶总关情

郑燮(1693—1765),字克柔,号板桥,江苏兴化人。乾隆元年(1736)进士,历任范县、潍县知县,有惠政。后辞官归里,晚年寄寓扬州,为“扬州八怪”之一,以“诗书画三绝”名世。

郑板桥在外应试、游学、为官期间,曾写下过大量家书,后选出十六篇付梓成《板桥家书》。这些家书“绝不谈天说地,而日用家常,颇有言近旨远之处”。

“臣家江淮间,虾螺鱼藕乡”,描绘的是美丽富饶的江南水乡江苏兴化。这里有千垛油菜、水上森林、万亩荷塘。在这片充满诗情画意的土地上诞生了一位著名的书画艺术家和清正廉吏,他就是信奉“难得糊涂”“吃亏是福”的人生哲学,在艺术上被后人誉为“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

郑板桥一生命运坎坷,年幼时生母、后母相继病逝,由乳母费氏照料长大。后来,家道中落,困窘落魄,父亲、恩师也相继去世。后来,幼子早夭、发妻亡故。家庭的变故,乳母的言传身教,父亲和师父的谆谆教诲,使郑板桥养成了倔强的性格、善良的品行和傲然的风骨。

“一枝桂影功名小,十载征途发达迟。”郑板桥的科举之路也颇为艰辛,他是“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考了23年,历经三朝,才取得功名。乾隆七年(1742),花甲之年的郑板桥才做了范县县令。在任上,他体察民情,政绩斐然。后来他调任灾害严重的潍县,受命于危难之时,救民于水火之中。直到今天,两地百姓还深深地怀念他。

郑板桥为官时间并不长,仅做过两县县令,但却留下了清正廉洁、爱民如子的美誉。“宦贫何畏,宦富可惴”“吾既不贪,尔亦无恚”。这是郑板桥为官的真实写照。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这首创作于潍县知县任上的诗,充分反映了郑板桥的勤政爱民之心。他关心民间疾苦,时刻为百姓着想。在任潍县知县时,逢百年未遇的灾荒,百姓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他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毅然决定开仓放粮。但按照清代律令,必须有朝廷批文,才可以动用官仓里的粮食。郑板桥说:“此何时?俟辗转申报,民无孑遗矣。有谴,我任之!”体现了郑板桥为官勇于担当、敢于为民请命的可贵精神。

郑板桥为官清廉,乐善好施,经常把俸钱捐出来。他穿着草鞋走访,出行不坐轿子,让人打一个上面写着“板桥”二字的灯笼,不讲排场,不讲享乐,不搜刮民财。后来他以卖画谋生时,常在画作上盖一方印,名为“七品官印”,表现了他对为官时常为百姓做事的眷恋。他辞官回乡时,“百姓遮道挽留”“家家画像以祀”。可见百姓对他的爱戴。

郑板桥在外应试、游学、为官期间,时刻不忘对家乡亲人的思念、对家人的嘱托、对子女的教育。他为此写下了许多家书,后精选16篇付梓成《郑板桥家书》。这些家书的内容涉及为学之道、修身之道、家庭教育等诸多方面,情真意切,读来如拉家常,正如他自己所言“十六通家书,绝不谈天说地,而日用家常,颇有言近旨远之处”。在家书中,他教育兄弟要与人为善,教育孩子要平等友爱,教育家人要遵纪守法……殷殷之情,跃然纸上。

郑板桥的慈悲之心,同样体现在他的家书中。他写信嘱咐弟弟,要多帮助“贫家之子,寡妇之儿”。如果有人没有钱买笔买纸,“当察其故而无意中与之”。这“无意”二字,体现了郑板桥的良苦用心。爱不是居高临下的施舍,而是建立在尊重对方人格和尊严的基础上,不要把爱变成了伤害。此外,他还特地在家书中吩咐:“至阴雨不能即归,辄留饭;薄暮,以旧鞋与穿而去。”于细节中体现了郑板桥的一片温情,读来让人动容。

郑板桥老年得子,非常开心。深谙教育之道的他,担心在家的弟弟会过于溺爱儿子,于是嘱咐弟弟:“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他还对孩子的读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夫读书中举中进士作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做个好人。”“明理做个好人”就是要通过读书,做一个通情达理、品行高尚的人。

《郑板桥家书》作为中国古代“齐家”文化的经典之作,传世以来,深受好评。在清代,有人评价《郑板桥家书》“曲尽人情,多见道语”“语语真挚,肝肺槎牙,跃然纸上”。

如今,郑板桥的名字在中国可谓是家喻户晓,这位中国历史上的传奇人物,用他的传世家书谱写出中国家庭教育史上光辉灿烂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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