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机会,安徽医科大学基建领域3名负责人抵抗不住金钱诱惑,收受承建单位钱财近40万。9月7日,该涉贿窝案的第一案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安徽医科大学审计处主任科员、财务处基建财务科科长费维政站到法院被告人席上,5万元的受贿款让其沦为了阶下囚。 今年5月4日,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接到由合肥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转来的一条案件线索:一个被芜湖市检察机关传唤过的行贿人在交待材料中提到了自己曾给安徽医科大学基建办财务科科长费维政送过“好处费”。由此,检察院经过反复核实,挖出了费维政的受贿问题,并循着行贿人吴传兵的线索,突破了安徽医科大学基建办主任李某某等2人涉嫌受贿问题,吴传兵由于行贿数额巨大,也被立案侦查。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至2010年期间,费维政在担任参与安徽医科大学相关基建工程管理期间,在学校的工程变动、隐蔽工程的现场施工监督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等方面给予承建单位帮助,并且帮助承建单位介绍认识学校基建办的负责人李某某、王某某。承建单位的项目经理崔建中(另案处理)、吴传兵等人先后为表示“感谢”,送上共计5万元。对于其中3万元受贿款,公诉机关认定是费维政主动交代。 费维政的辩护人提出,鉴于费维政属于初犯,且是被社会运行的潜规则所腐蚀,目前已经退赔5万元,犯罪情节轻微,建议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据了解,与费维政涉嫌受贿案同时案发的另外2起安医大基建部门受贿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其中原安徽医科大学基建办主任李某某涉嫌受贿20万元。 (作者:王鹏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