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以案警示
当前位置: 首页>>廉洁教育>>以案警示>>正文
 
陕西山阳县教育局原党委书记程明东受贿被判10年
2010-11-08 00:00   纪委监察处 审核人:

正义网陕西11月7日电 (记者 倪建军 通讯员 山谡)学校基建受贿、购买教学器材受贿、办理工作调动受贿,陕西省山阳县教育局原党委书记程明东因犯贿赂罪,日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best dog foods

best dog foods

检察机关查明,1996年4月至2000年下半年,程明东分别利用其担任山阳县原城关中学副校长、山阳县城关二小校长的职务之便,在学校基建工程中4次收受建筑承包商武某贿赂7.5万元。2005年,程明东利用其担任山阳县教育局副局长的职务之便,在山阳县教育局一购买教学器材工程招标过程中,收受投标公司贿赂6万元。2009年,程明东利用其担任山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在教育局采购演出服及为他人办理工作调动时收受贿赂。截至案发时,程明东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7.5万元。

来源:正义网

关闭窗口
 
 
主办:中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有关说明:本网站引用的文字、信息、图片、音像资料等仅用于对本校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宣传、教育,
       请读者勿再次转载、链接,否则引起相关法律责任由转载、链接者自负。在此,对提供信息的相关网站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