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2日,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管理处原处长祝宁生因犯受贿罪被杭州市滨江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底至2009年春节期间,祝宁生在先后担任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基建办公室副主任、综合管理处(保卫处)副处长、处长期间,在该校一期迁建工程和二期工程建设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别收受承建该校工程的施工单位及有关工程项目实际承建人、供货人贿送的现金、消费卡共计价值人民币41.9万元。
鉴于案发后祝宁生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在判决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