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对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联合审查调查。
经查,蔡翔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与相关人员串供,订立攻守同盟,阻止相关人员提供证据,教唆他人干扰核查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组织公款出国旅游,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高档烟酒,私车公养,收受大额慰问金,设立、使用“小金库”,违规校内取酬,用公款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用公款送礼,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违反组织纪律,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中,不如实报告个人收入和家庭房产,在上级组织开展的高校领导干部违规取酬自查自纠工作中,未如实报告个人收入;违反群众纪律,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转让国有资产;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蔡翔身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个人私欲膨胀,“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项项违反,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研究并经教育部党组决定,给予蔡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北京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暨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将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蔡翔简历
蔡翔,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湖北黄梅人,1990年3月参加工作,1995年9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文学博士。
1990.03-1995.01 历任中国卓越出版公司编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编辑
1995.01-2001.08历任华夏出版社编辑、社科编辑室副主任、社科部主任
2001.08-2011.04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
2011.04-2011.10中国传媒大学校长助理兼出版社社长、高井园区管委会主任
2011.10-2014.07中国传媒大学校长助理兼出版社社长
2014.07-2018.01中国传媒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18.01- 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出版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
2.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多种经营办公室主任王建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1月至2018年6月,王建华擅自决定按月为其本人和会计曹立欣发放午餐费和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25540元。其中,王建华领取11700元,曹立欣领取13840元。2019年9月,王建华、曹立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上交。
3.云南开放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蔺延钫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开放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蔺延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蔺延钫简历
蔺延钫,男,汉族,云南绥江人,1964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
1984年8月至2000年5月,在国营二九八厂工作,先后任技术员、厂部办公室副主任、工程办公室副主任、工程办公室主任、副厂长等职;
2000年5月至2001年10月,任云南北方光学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1年10月至2004年11月,先后任云南省国防技校党委书记兼常务副校长、校长等职;
2004年11月至2009年3月,先后任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等职;
2009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云南开放大学(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委员、校长助理;
2016年11月至今,任云南开放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4.内蒙古医科大学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马仲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医科大学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马仲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仲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毫无纪法观念,对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收费管理不规范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将手中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收受礼金,违规兼职取酬,调动工作后仍在原单位领取高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生活作风腐化,造成不良影响。
马仲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马仲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马仲奎简历
马仲奎,男,汉族, 1957年6月出生,内蒙古凉城县人,大学学历,1976年4月参加工作,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6年4月至1978年2月,凉城县十九号公社插队知青;
1978年2月至1981年12月,内蒙古大学汉语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1年12月至1985年8月,内蒙古医学院党委办公室秘书;
1985年8月至1995年11月,内蒙古医学院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5年11月至1998年8月,内蒙古医学院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1998年8月至1999年9月,内蒙古医学院党委委员、内蒙古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党委书记;
1999年9月至2011年1月,内蒙古医学院党委委员、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书记;
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内蒙古医学院党委委员、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
2012年8月至2013年6月,内蒙古医科大学党委委员、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院长;
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内蒙古医科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院长;
2014年7月至2017年12月,内蒙古医科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17年12月,主持内蒙古医科大学纪委工作,2018年8月退休。
5.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窦晓光被开除党籍
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窦晓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窦晓光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组织纪律,违规安排工勤岗驾驶员享受科级干部待遇;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兼职取酬,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长期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涉嫌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
窦晓光身为高等院校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不修政德、枉为师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任人唯亲,违反组织程序任用干部;擅权妄为,违规干预插手学校工程项目;贪图享乐,生活腐化堕落;毫无纪法意识,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聚钱敛财,影响恶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窦晓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窦晓光简历
窦晓光,男,汉族,1955年7月出生,安徽泗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9年8月参加工作,197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9月至1992年3月,任安徽大学历史系教师;
1992年4月至1993年5月,任安徽大学历史系副主任;
1993年6月至1995年3月,任安徽大学历史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5年4月至1998年8月,任安徽大学党办副主任;
1998年8月至1998年12月,任安徽大学管理学院院长;
1998年12月至2002年11月,任安徽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2002年11月至2015年9月,任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15年9月,退休。
(上述内容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6.中央美院:取消姚舜熙研究生导师资格 停止教学工作
中新网2020年1月21日电 针对近日公众和媒体反映的“学生举报央美教师姚舜熙”一事,中央美院今日在其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对于姚舜熙涉嫌性骚扰学生的问题,学校将继续配合举报人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身权利。一旦认定姚舜熙对他人存在性骚扰行为或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学校将严格依法依规作出进一步处理,绝不姑息。
通报称,中央美术学院密切关注近日公众和媒体反映的“学生举报央美教师姚舜熙”一事。学校始终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
针对媒体及社会议论的“姚舜熙涉嫌性骚扰”的问题,学校现将2019年6月10日接到学生举报以来的调查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学校在2019年6月10日接到学生举报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停止姚舜熙的教学工作,将涉及的其在读研究生转入其他导师名下学习,并责令其配合学校调查,不得再与学生接触。期间,学校组织力量对举报信中的各项问题进行了多渠道深入调查,核实举报的相关情况。
8月29日,学校根据已认定的姚舜熙扣留学生作品、收受学生礼品违规违纪行为及产生的恶劣影响,作出了《中共中央美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姚舜熙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决定》,取消其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停止其所有教学工作。
11月1日,学生就姚舜熙涉嫌性骚扰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网络上发布举报的有关细节,公安机关进行了受理。学校责成姚舜熙配合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针对学生举报的性骚扰问题,公安机关经过一个月的调查,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姚舜熙有违法犯罪事实,做出不予立案决定。公安机关分别向举报人进行了通报,并提出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公安部门申诉。举报人在不予立案的告知书上签字。目前,公安机关没有接到举报人的申诉。
2020年1月10日,针对举报信中反映的姚舜熙涉嫌违纪的问题,学校纪委经调查,作出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1月13日,学校在校园平台公布了《情况通报》,公布了学校关于姚舜熙师德失范行为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据通报,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学校的职责。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学校始终坚决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支持合理合法维权。自接到学生举报以来,学校一方面积极调查,一方面关心关切在校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隐私保护,并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交流。(来源:中国新闻网)
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殷立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殷立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殷立明简历
殷立明,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安徽芜湖人,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83年12月至1985年7月,芜湖联合大学地理专业学生;1985年8月至1995年2月,芜湖联合大学会计员(其间:1986年9月至1991年7月安徽师范大学夜大学中文系学习);1995年2月至1996年2月,芜湖联合大学财务科副科长;1996年2月至1997年6月,芜湖联合大学财务科科长;1997年6月至2004年4月,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科科长;2004年4月至2009年6月,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处长;2009年6月至今,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