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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挪用公款的行为,在巡视时被发现”
2020-04-20 16:13   来源:《检察日报》 审核人:

 

   ●忏悔人:张金贤

  ●原任职务:江苏省盱眙县黄花塘镇农技站站长

  ●触犯罪名:挪用公款罪

  ●判决结果:2019年12月31日,盱眙县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张金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犯罪事实:2010年至2014年,张金贤在担任盱眙县黄花塘镇农技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以借款名义挪用农技站下属单位专业合作社资金人民币28.7万元,用于购买彩票、个人开支及偿还购买彩票的欠款。

  我曾长期担任江苏省盱眙县黄花塘镇农技站技术员。2012年1月,我被提拔为农技站站长,在农技站拥有了绝对权力。然而,随之而来的贪欲让我越陷越深,党纪国法被丢在了一边,我逐渐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操守和道德底线。

  2010年春节前后,毗邻乡镇一彩票站有彩民中得百万大奖的消息不胫而走。靠彩票来贴补家用的想法让我越陷越深,学习笔记上早已被我记录上了每期的中奖号码。我开始痴迷于对一组组数字的研究,并逐渐加大投入购买彩票。渐渐地,维系家庭基本开支的工资显得捉襟见肘。

  2008年至2010年,农技站相继成立灯塔稻麦病虫害防治服务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主要经营范围是服务“三农”,除统防统治项目的补贴资金和收取农户的资金外,还有秸秆还田资金。我抱着先“借”钱周转,中了奖再还的想法,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以“打借条”形式将合作社的专项资金“借”了出来。

  然而,用“借”来的钱进行所谓的重注购彩,除了几次中奖数千元外,再无任何收获。但是,因购买彩票向两个合作社“借”的资金却越积越多,我已无力偿还。最终,我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被县委巡视组发现。

  审视自己的所作所为,我十分悔恨。伴随工作的调动、职务的升迁,自己的心态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从以前的讲政治、顾大局,凡事以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到置共产党员的基本品质于不顾,做起了买彩票一夜暴富的美梦,梦醒时已经悔之晚矣。

  我深刻忏悔。我知道这次所犯的错误是犯罪,国家农业补贴资金事关“三农”问题,是动不得的。这次的教训对于我来说,是有生以来最为深刻的。以后,我要洗心革面,做一个善良的人、勤劳的人、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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