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督察室原副主任林仕錤犯受贿罪获刑十一年
江舟
凭借职权,海南省委督察室原副主任林仕錤与陈丁景一起帮助海南省海口建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及公司)办理延期采砂许可证,共同收受建及公司好处费700万元。该案经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海口市中级法院对林仕錤、陈丁景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林仕錤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判处陈丁景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一审宣判后,林仕錤提出上诉。近日,海南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重金铺路,办理采砂延期许可证
早在2015年9月,建及公司中标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多侃村采砂权,并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秀英分局、秀英区水务局签订合同,合同规定采砂权期限为两年(2016年2月19日至2018年2月18日),采砂量为50万立方米。2018年初,眼见采砂期限到期,建及公司多次以政府要求砂场停工配合环保检查、政府占用58亩矿区等事由,向秀英区水务局申请补偿停工天数378天,并申请延长采砂许可证期限,但秀英区政府主管领导及区水务局始终没有同意延期。
2018年3月初的一天,建及公司员工许某找到朋友陈丁景,向陈丁景讲了公司申请延长采砂许可证期限,被秀英区水务局刁难的情况,希望他能帮忙找政府工作人员协调解决,并说事成之后定会重谢。个体商人陈丁景听后眼前一亮,很快找到时任海南省委督察室副主任兼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组副组长的林仕錤。说明来意后,林仕錤表示可以帮忙了解情况。
应该说,陈丁景托林仕錤所办之事,正是林仕錤职权范围内的事。几天后,当陈丁景电话催问林仕錤建及公司延长采砂许可情况时,林仕錤告知陈丁景,他第二天要带队去建及公司砂场开展督察工作。陈丁景马上转告许某,并暗示一定让公司领导出面做好接待工作。
翌日上午,在海口市水务局、秀英区水务局领导及分管环保的秀英区副区长陪同下,林仕錤带队来到建及公司砂场开展督察。督察结束后,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某请林仕錤、陈丁景等人吃饭。席间,许某向林仕錤提出希望帮忙办理采砂证延期事宜,林仕錤当时未表态。几天后,陈丁景又找林仕錤谈及办理采砂证延期一事。“事可以帮忙办,但感谢的事你一定要与他们当面说清楚,怎么谢?谢多少?定下来再说。”林仕錤说。陈丁景对林仕錤的一番话心领神会,他与建及公司的许某进行面谈。最终敲定:如果林仕錤能帮助建及公司顺利办理采砂延期许可证,建及公司将一次性给付好处费300万元,并在获得新的采砂许可证次月起,每月再给付好处费100万元。当陈丁景将这一结果反馈给林仕錤后,林仕錤只说了一句话:“请静候佳音。”
贪图钱财当说客,采砂延期获批准
2018年4月下旬的一天,林仕錤在与时任秀英区区长的王某吃饭时提出,希望王某为建及公司采砂证延期事宜提供帮助,并告知王某事后建及公司将给予好处费,王某表示先了解情况。
王某顾及林仕錤当时的职务身份,指示时任秀英区水务局局长的王某伟及时办理审批,不要拖延。秀英区水务局便将采砂补偿天数调整为328天,将《关于合理补偿海口建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停工天数的请示》及相应的呈批表一并报副区长黄某审批。
黄某认为需要对建及公司真实采砂量进行权威认定,并再次向王某汇报。王某表示,这是上级领导关注的事,要求区水务局尽快审批,不要拖延。黄某将王某的意见转达给王某伟后,秀英区水务局审批通过了建及公司的申请。2018年5月,建及公司顺利取得了新的采砂许可证,期限从2018年2月19日延长至2019年1月12日。
案发后,王某说,当时担心林仕錤权限很大,在环保督察方面刁难秀英区政府,怕对秀英区政府的工作予以否定,所以就同意了秀英区水务局请示的建及公司延长采砂许可证期限的事宜。
非法采砂被曝光,凭权敛财落法网
2018年7月中旬,媒体报道了建及公司采砂致使沿岸村庄水井坍塌和饮用水污染严重等问题后,很快引发有关方面关注。之后,因媒体曝光建及公司的砂场越界采砂等问题,秀英区水务局要求建及公司砂场停工。随后,建及公司多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立案侦查。
据建及公司的许某交代,2016年建及公司采砂收入1亿多元,当年开采量大概有100多万立方。“根据我们公司和政府签订的合同应该不可以再开采了,也不能申请延期开采。”许某说。2018年4月至8月期间,为推动办理采砂许可证事宜及感谢林仕錤和陈丁景等人在办理采砂许可证延期事宜方面提供的帮助,经许某同意,分7次从建及公司提取资金700万元送给陈丁景,陈丁景将其中560万元交给林仕錤,自己分得140万元。
林仕錤收钱后,将538.32万元藏匿在老家的楼房内,后让人转移到亲戚家,案发后被办案机关查扣。林仕錤家属向海口市纪委暂扣款账户上缴21.68万元,审判前林仕錤共计退赃560万元。经鉴定,海口建及公司在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间开采河砂数量合计410余万立方米,建及砂场的开采量已远超合同规定的50万立方米的开采量。
经海口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林仕錤在担任海南省委督察室副主任兼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组副组长期间,与陈丁景一起,帮助建及公司获得采砂延期许可证,共同收受建及公司好处费700万元。2019年9月23日,海口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林仕錤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一审判决后,林仕錤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海南省高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