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梁作涛
●原任职务: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实验中学党委书记、校长
●触犯罪名:贪污罪、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9年9月6日,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梁作涛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犯罪事实:梁作涛在担任日照市岚山区实验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人民币20.53万元;在担任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工会主席、岚山区教育局副局长、岚山区实验中学校长以及临时负责巨峰教委、巨峰一中工作期间,受贿人民币15.2万元。
1996年我收了一个小包工头的工程回扣300元现金,当时心里有点紧张也有些忐忑,但又一想,反正数目不大,别人又不知道,也就收下了。一方面觉得小钱无所谓,另一方面认为钱怎么花无所谓,只要别进自己的腰包。这种无所谓意识为后来的违纪违法行为埋下了思想上和行为上的隐患。殊不知“勿以恶小而为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久而久之,日积月累,由量变发展到质变。从不拘小节、廉政意识淡化,到收受礼金礼卡,违纪违规逐渐向违法渐进,再到利用“小金库”严重违纪违法犯罪,就这样,我一步一步迈进了违法犯罪的泥沼而不能自拔,轨迹是显而易见的、教训是深刻的。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一个人如果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不能与时俱进,及时转变理念,尽快适应新的环境,尤其是新的政治形势,总是穿着老鞋走新路,肯定是走不通或者走弯路,或者走到邪路上去。我就是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巨变的时代落伍了,思想上出现了问题,没能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为自己、为学校创设一种内外协调和谐的发展氛围和人际环境。总觉得自己年过半百了,只要努力把专业工作做好就可以了,忽视了政治环境、人际关系的营造以及内部党建工作的加强。业务工作一旦脱离了大背景,失去了党建工作的引领,就会迷失方向,就会寸步难行,这样必然会出问题。这就是本领恐慌,或者说是我在新时代政治本领的严重恐慌、缺失,导致了方向偏离、思想滑坡。党纪法规意识淡薄,行为上突破了底线,我才逐步走到了违纪违法的道路上来。
坦白交代了,深刻反思了,心里反而放松了,只是有太多的放不下。走到今天这一步,我对家庭有很深的负罪感,很对不起老娘,那么大年纪,又有点痴呆;很对不起老婆,隐瞒了她那么多的事,她身体不好,不能做家务,要定期做复查;很对不起儿子,在他人生最关键的成长期,为父罪犯的身份会对他带来多大的压力和创伤!我以前总借口工作忙,没时间多陪陪他们,现在有时间了,却没了机会!也很对不起因为我而受牵连的亲人和朋友们,向你们道歉!更对不起岚山区实验中学的老师们、孩子们,真诚向你们谢罪!我给学校抹黑了,丢人了,也给老师们造成大的损失,但我却无法补偿,也给了岚山教育涂了一个大大的污点!我不知道拿什么来赎罪。
对违纪违法事实一遍遍地陈述交代,对过往违纪违法事实细节的回忆、挖掘,是对自己违纪违法行为的重新认识,也是对自己心灵的折磨和拷问,更是一次精神上的蜕变重生!虽然我辜负了党和国家对我30年来的培养和关怀,没有给党和人民争气,但我仍要感谢组织把我从一名普通老师培育成一名教育干部。虽然我现在已经违纪违法犯罪了,但是我仍要感谢组织及时挽救了我,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否则,如果我继续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滑下去,后果不堪设想,会给自己、给党和人民造成更大的影响和损失。
(本报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许传欣/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