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张渊
●原任职务:海南省东方市水务局局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8年9月17日,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决张渊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90万元
●犯罪事实:2009年至2018年,张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钟某等10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2.65万元
“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我所犯的罪行,恰好印证了古人的这一论断——仅靠自己的眼睛来看,反而看不明白;自以为是的人,反而分不清是非。自己落得个判刑坐牢的可悲下场,正是因为我在自作聪明中是非不分,从而亵渎了法律尊严,受到法律惩罚。
记得那是2010年3月,组织上任命我为东方市水务局局长。众所周知,水务局可是个热门单位,水务局局长绝对是个实权人物。很快,我发现,同学、朋友、同事主动与我套近乎的多了,通过各种关系想结识我的工程队老板、包工头也渐渐多了起来。自然,酒局、饭局也是接连不断。
我上任不久,便被一个专门做水务工程的老板符某惦记上了。他千方百计地与我拉关系。后来,我给了他不少工程项目,他也给了我回报——送钱给我。
掌管了东方市水务工程大权之后,我悟出了这样一个规则——只要工程老板有求于自己,自己能为他们办事,工程老板必定感恩戴德,送钱送物。再后来,我觉得工程老板们个个腰缠万贯,个个都是款爷,一个工程赚的钱够他们享受几年。他们吃肉时,自己跟着喝些汤也在情理之中。
多年的官场生涯,权钱游戏,慢慢地使我悟出一个道理——帮工程老板拿到工程,肯定有回报。但不安全的钱、转账留痕的钱、有案发前兆的钱绝不能收。历览因收钱而东窗事发的官员,出事后,那些工程老板们绝不会守口如瓶,他们心里鬼得很,会很快洗清自己出卖别人。因而,我对此更是心知肚明。在收钱的原则问题上,我始终坚持两条:一是只能收现金,转账给的钱不能收;二是有东窗事发前兆、反腐查案吃紧时,即使是收了现金,也得忍痛割爱退回去。现在想来,自己悟出的这些规则和道理,实则都是自欺欺人,心存侥幸而已。
反思自己成为反面教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党性观念和法律观念被抛之脑后,想的是怎么从工程里面拿回扣,眼里没有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无视党纪、规矩和法律。项目的招投标、议标成了提前预定的暗箱操作。导致自己的贪欲膨胀,受贿数额大、时间长,都是侥幸心理作祟。
我的人生悲剧告诫广大党员干部,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用手中的权力造福社会、造福人民。否则,就可能像我那样疯狂敛财,恣意妄为,危害社会,以致成为人民的罪人。
我用血的教训告诫人们,对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必须加以制约监督,绝对不能为所欲为。试想,如果我没有权力,不是一人说了算,那些老板商人还会如苍蝇逐臭般地向我行贿吗?
深刻反思,我没有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导致个人的价值取向出了问题,不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而是在不良风气的影响下,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开始以权谋私,收受好处费,这是我所犯错误的根本原因。面对复杂的现实,我开始也想做一名勤政廉洁的领导干部,可现实很难遂人愿。特别是对一些老板、包工头的吃喝送请不再有戒心,对他们送烟酒、送钱财的行为难以拒绝,开始入乡随俗地接受了。结果一步陷进去,就越陷越深。
我之所以沉船呛水,沦为罪犯,问题的关键在于,自己是水务局的“一把手”,水务局的工程招标自然是自己说了算,没有人能管得了我,自我约束心理渐渐消失,最终在商业贿赂中倒下。
法院宣判后,我内心深深悔恨:当时真不该收这些钱。面对现实我深刻反省:我愧对党和人民的培养,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我却收受贿赂,成了人民的罪人,真是悔恨万分。
(江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