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沦陷在一次次“解忧”中——山东省临沭县民政局原局长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刑六年
2020-07-02 09:37   来源:检察日报 审核人:

  从意气风发的一局之长,到身败名裂的阶下囚,这令人扼腕叹息的变化,就发生在张某担任山东省临沭县民政局局长的五年时间里。张某也为自己的目无法纪、肆意妄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6月23日,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向记者讲述了张某腐化堕落的经过。自2013年2月至2018年2月,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索取、收受15人次给予的现金、液晶电视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9万元;因滥用职权将下属单位的工程项目违规外包给某公司,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2019年6月25日,经临沭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张某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曾经是乡亲公认的好后生

  若不是有贪腐这块污迹,张某的人生本可以被当成励志范本。张某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祖祖辈辈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家中兄弟姊妹多,生活条件比普通人家更为艰苦。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穷苦的生活环境没有熄灭张某那颗拳拳向学之心,无论是学前课后、田间地头,都能看到他埋头苦读的身影。刻苦好学、踏实肯干,张某从小便是乡里乡亲公认的好后生。十年寒窗,苦尽甘来,张某没有辜负大家的期望,顺利考入山东省临沂市某师范学校,毕业后如愿以偿成为一名人民教师。

  因为自身的才干和谦逊的品格,张某从一名教师成长为一名机关干部。初入仕途,张某仍然保持着勤勤恳恳干工作、踏踏实实为人处世的作风,赢得了领导的赏识和同事们的尊重。他的老同事回忆说:“张某是从苦日子里熬出来的,平日里对自己要求特别严格,干工作的时候不用别人要求,自己也会尽全力做到最好。日常生活中也是谦虚谨慎,做人老实,做事也很踏实。”

  2013年,张某调任山东省临沭县民政局局长。一路顺风顺水的他,已经渐渐忘记了自己的贫苦出身,在金钱和欲望的腐蚀下,失去了谦逊、质朴的本色。

  一个工程“吃”两家

  闯过了贫苦生活的难关,却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张某升任民政局局长不到一年,便迅速蜕化变质,肆意谋取私利,走上了人生歧途。2014年春天,临沭县政府经研究拟建设一重大工程项目,张某所在的局负责对该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监管。风声一出,许多人便盯上了这份“肥差”,其中就有与张某颇为熟络、经常一起吃喝的刘某。2014年4月初,刘某来到张某办公室,开门见山地表达了想承揽工程的意愿,央求其多操操心,事成之后一定有所表示。

  权力在手,诱惑在前,考虑到自己也有一些日常性的事务需要刘某代为处理,张某便应下了请托。虽是如此,张某也在心里默默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暗自思忖着得借着这个工程从刘某那里先要一部分钱出来,别等到刘某揽下工程赚得盆满钵满了,自己却是白白出力,到头来什么也捞不着。一番盘算之后,张某拨通了刘某的电话,以家中有事为由向刘某借款20万元。深谙此道的刘某一听便知,这是张某趁机要钱的幌子,他几天内便筹措到20万元送给了张某。

  无独有偶,与张某来往密切的王某也有意参与此工程。2014年4月中旬,王某设下饭局请托此事。想起刘某送给自己20万元十分痛快,张某又动起了歪心思,想趁工程还没开始,也从王某手里弄点钱出来,只要拿到钱,再怎么样自己也不吃亏了。于是,张某依旧痛快应承,并以同样的理由向王某索要了20万元。

  最终,在张某的协调下,刘某顺利揽下工程。向两家索贿,却只有一家中标,张某没有丝毫顾忌,甚至十分心安理得。直到王某被公安机关处理,张某担心自己索贿的事被供出来,才将20万元退还给王某。

  坐等“围猎者”投其所好

  放纵的贪欲让张某在犯罪的深渊里越陷越深。他开始主动暴露自己的所需所求,坐等“围猎者”投其所好,坐等“糖衣炮弹”一波波来袭。于是,越来越多的人闻风而动,纷纷在恰当的时机用财物为张某“解忧”。

  张某购置房屋的首付款不够,在他“不经意”地透露下,立马有想要承揽工程的企业主动送来大笔钱款;装修新房的钱不够,就有人识趣地代为支付;房子装修好了家用电器不齐全,向企业老板随意一提,便接连不断地有笔记本电脑、液晶电视送上门;看中了上好的金丝楠木写字台,就刻意带人去家具厂转悠,自会有人闻弦知雅意,乖乖地送上心仪之物;驾驶车辆出了事故,一个电话就有人主动赶来支付修车款;想要购买新车,就邀请老板到自家楼下聊聊,老板自会识趣地出钱出力。

  对于这些送上门的“好处”,张某有着清楚的认识:“我知道这是受贿行为,但总是觉得我帮了他们的忙,他们在我的帮助下赚了钱得了好处,送给我钱和东西也是理所当然。说白了还是自己有贪心,法纪意识不够强,总觉得帮忙了,拿点钱是应该的。”私心膨胀,贪欲不止,张某明知不可为却有意为之,明知道贪腐是一条不归路,却仍要自甘堕落。

  如飞蛾扑火般自取灭亡

  2018年11月,临沭县监察委对巡视巡察组交办的张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线索进行了初步核实。同年12月,对其涉嫌严重违法问题立案调查。2019年2月2日,案件移送至临沭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2月12日,经临沭县检察院决定,张某被逮捕。

  “这段时间里,我一直在反思自己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我是地道的农民的儿子,却在当上单位‘一把手’后放弃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把权力当成了商品,一心想着在退休前为自己谋点实惠。本来只想小小地捞一笔,不料想竟一发不可收拾,最终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如今身陷囹圄,在高墙内饱受煎熬,万分悔恨,但为时已晚。”在看守所里,张某向办案检察官剖析了其走上犯罪道路的思想根源和心路历程。

  2019年3月11日,临沭县检察院依法对张某受贿、滥用职权案向临沭县法院提起公诉。开庭前,办案检察官做足了准备;庭审中,检察官从容不迫地进行了讯问、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张某当庭表示认罪。

  “我本是农民的儿子,却丢掉了质朴,成为了人民的罪人。我愧对组织,愧对亲人,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走我的老路。”最后陈述阶段,张某后悔不已,几度哽咽。

  回望张某的人生历程,他从农村子弟中脱颖而出,却在权力面前飘飘然,放纵贪欲无限膨胀,用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为代价,开拓自己的“小康之路”,最终飞蛾扑火,落得了个自取灭亡的可悲下场。

  此案宣判后,临沭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常态化开展院内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检察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该院注重以案释法、以案施教,深入基层党支部、进村居开展村干部法治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敲警钟、严震慑的效果。

  悔恨的泪水洗刷不去张某的罪孽,他句句悔恨的话语也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为官从政要守得住清贫、挡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用权有度,行为依规。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昨日堂上使,今日阶下囚”的悲剧重演。郭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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